首页 > 会员专区

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理事单位名单

  •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
  • 上海市林业局
  • 天津市林业局
  • 重庆市林业局
  • 浙江省林业厅
  • 河南省林业厅
  • 河北省林业厅
  • 黑龙江省林业厅
  • 吉林省林业厅
  • 辽宁省林业厅
  • 山东省林业厅
  • 山西省林业厅
  • 湖南省林业厅
  • 湖北省林业厅
  • 广东省林业厅
  • 江西省林业厅
  • 安徽省林业厅
  • 福建省林业厅
  • 海南省林业厅
  • 云南省林业厅
  • 贵州省林业厅
  •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
  •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
  •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
  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
  • 青海省林业厅
  •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
  • 吉林森工集团
  • 内蒙古森工集团
  • 大兴安岭森工集团
  •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
  • 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
  •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
  •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
  • 北京林业大学
  •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
  • 华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
  • 永贞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利乐中国有限公司

暂无内容

入会流程

入会条件

一)个人会员入会要求:拥护本会的章程;自愿加入本会;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(二)单位会员入会要求:单位会员要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、良好业绩和社会诚信,并且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。普通单位会员入会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,自愿申请入会,均可取得单位会员资格。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除符合普通单位会员规定的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(1)会员单位资产或年销售额具有一定规模,并在行业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(2)热心生态建设及社会公益事业,具有社会责任感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:(一)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会员单位(二)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(三)严重违反本会《章程》和本会会员管理规定的(四)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的情形

会员入会程序

(一)由申请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申请表》。个人会员须提交个人有效证件证明及扫描件,个人简历。单位会员要有工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(法人登记证等)的复印件一份、法人/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、单位情况介绍、单位负责人简历、单位法人/负责人电子版照片各一份及本会要求的其他文件,所有文件加盖公章。(二) 申请材料以书面文件向本会会员服务中心提交,经审核符合要求后,报请常务理事会批准;会员服务中心自收到会员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。(三)常务理事会批准接纳为本会会员的单位,由会员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申请单位。申请单位自接到本会《会员通知书》之日起,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会费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(四)接纳为会员的单位由会员服务中心核发会员证书或牌匾,并在本会网站或刊物上予以公告。

联系方式

项目部会员服务中心:010—84239424邮箱:mananger@eco.gov.cn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4号

附件:

《个人会员申请表》《单位会员申请表》